涉案的两件专利“电路板用电连接器”、“电连接器组装体”为日本最大的连接器制造商广濑电机株式会社的重要专利。无效请求人利用专利无效程序对上述两件专利的有效性提出挑战,我所在接受广濑电机株式会社委托后积极应对,取得了专利权全部维持的最好结果。
本案亮点:在其中一案中,无效请求人仅利用对比文件的附图来否定权利要求中的尺寸关系特征,对此我所全力争辩,指出附图中的尺寸关系的非唯一性以及本专利中多个尺寸关系特征的协同作用。
在另一案中,我所基于说明书内容和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识,对权利要求进行了合理解释,从而与对比文件能够明确区分开,体现出实质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了我所的意见,作出无效决定,最终宣告维持上述两件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